【导语】湖南:2014年郴州市直机关单位选调(选聘)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选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具体由选调(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入围人员的报考资格负责审查与确认。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除教师、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要进行实际能力测试外,其他岗位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按《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意见(试行)》(郴组[2013]20号)执行。
3、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择职位(岗位)。如考生报考的职位(岗位)是由多个选调(选聘)单位组成的,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依次从到低分的原则以及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选调(选聘)单位及岗位。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六)公示。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选聘)人员,其名单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选聘)的人员,确定为拟调(聘)用人员,办理转任、聘用相关手续, 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公开选调(选聘)实施工作中,因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拟调(聘)审批等原因产生的岗位(计划)空缺时,原则上不予递补。
三、其它事项
1、经物价部门核准,每人笔试报名费90元,用于笔试考务。
2、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向体检人员收取。
3、咨询电话。
选调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0735-2871338、2871932;
选聘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35-2871958、2871398;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电话0735-2871247、2263972;
网上报名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电话0735-2231259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