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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视机构选调干部5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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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视机构选调干部50名公告

【导语】2017北京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视机构选调干部50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视机构决定开展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北京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选调50名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不设具体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后确定选调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现任科级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组织人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8.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9.身体健康。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北京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视机构2017年选调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bjjwzzb@bjsupervision.gov.cn。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4月2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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