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黑龙江绥芬河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10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培养,根据《绥芬河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方案》,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双荐双考”的方式选拔10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科级干部30名、一般干部70名左右),纳入后备干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二)报名条件。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人选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坚定,对党和人民忠诚,守纪律、懂规矩、敢担当,服从组织安排。
2、综合素质好,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从政理念,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具有干事创业的能力和较大培养发展潜力。
3、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股级岗位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三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2年-2014年省委选调生不受工作限制。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档次。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备长期承担艰苦繁重领导工作的身体条件。
7、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可比照执行。
8、符合报考条件的原有后备干部须报名参加考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档案经审核存在问题不能认定的。
二、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4月12日至19日)
1、报名方式:报名实行分类报考,分为党群综合、公共服务、执法执纪、经济管理四类,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须由所在单位及所属基层党委(党组)负责人双签字双盖章;个人自荐的须由所在单位“一把手”同意并签字盖章。所在单位不同意的,须由所在单位向组织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绥芬河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报名与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绥芬河政府网站专栏下载,网址:www.suifenhe.gov.cn)、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股级干部还须提供历任股级职务任职文件,科室负责人无任职文件的需单位出具证明。
3、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1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地点:市政府大楼410室;联系电话:3939788、3938157;联系人:翁兆祥、马智灏。
(二)资格审查和资历评价(4月12日至28日)
由市编办审核报名人员占编情况,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分别组成审档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档案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资历评价按照干部年龄、学历学位、任职时间、职务职级、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三)笔试(4月29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与资历评价得分各按25%的权重折算分值累加阶段总成绩,根据成绩排序,按照1:1.2的比例进入实践能力测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实践能力测试(5月13日至14日)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重点考量人选的组织协调、现场应变、语言表达、个人影响力等能力。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按35%的权重折算分值,与前两轮成绩累加阶段总成绩,根据成绩排序按照1:1.1的比例进入调研考察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五)调研考察(5月中旬至6月初)
市委组成调研考察组,深入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成绩按15%的权重折算分值,与前三轮成绩汇总为总成绩。
(六)人选确定(6月中旬前)
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在综合分析研判、征求市委调研考察组和所属党委意见基础上,根据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提出优秀年轻干部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其中科级干部30名,一般干部70名。
(七)培养使用
10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选拔确定后,市委采取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促进优秀年轻干部全面发展、尽快成长成熟,并根据干部在培育期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分类管理,择优提拔使用。
三、相关要求
各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领会市委“放宽视野选人、加大力度育人、解放思想用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总体要求。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干部积极踊跃参加,并严格把好人选资格条件和推荐报名关口。报名过程应自觉遵守选拔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各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选拔确定工作全过程享有监督权,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电话专门受理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训和使用过程中违反纪律情况的反映。
本公告由中共绥芬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绥芬河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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