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4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六大类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8名工作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遴选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报考人员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九、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州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统筹部署安排,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州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黔东南组织工作网、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上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