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江苏海安县委遴选机关人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充实优化团县委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1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海安县级机关部门、区(镇)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一定文字功底;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5.男性;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2周
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区(镇)机关报考人员须为2014年8月之前录用的公务员,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在基层工作不少于三年;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转任到新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及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核。符合以上条件者到海安团县委报名。报名时由团县委负责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本次遴选。
2.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团建基础知识等,总分100分。
3.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策划活动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4.组织考察。按笔试、面试总分(各占50%),合计综合成绩后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同分,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
5.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的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等,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
6.公示与审批调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文章(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5至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海安团县委办公室(海安县长江中路106号县行政大楼1629室)。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5.联系电话:88812310;监督举报电话:88160003。
原标题:共青团海安县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海安县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