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4年清远市水务局选调2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合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及以上,根据报考职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
(四)体检。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由选调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调单位负责考察。
(六)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经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一)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到清远市水务局进行资格确认: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完予以退回);
2.《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原件)。
(二)报考者在报名填写“专业”栏时应严格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可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进行填写。
(三)报考人员若进入选调名单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的,一律按报名时的职位办理调动手续。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选调人员在我局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以上公告事宜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如下:0763-3362925(清远市水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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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水务局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