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北大冶市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遴选1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大冶市委办公室等9家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17名(具体职位计划见附表)。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遴选范围为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符合有关规定的大冶市外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纳入遴选范围。
三、资格条件
(一)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
3.具备胜任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
2.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6.与用人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须实行任职回避的;
7.其他情形不得参加遴选的。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3日—4月7日。报名表可登陆大冶市政府网站(www.hbdaye.gov.cn)公告栏下载。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到用人单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包括:(1)《大冶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2)编制卡复印件(加盖公章);(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预审后,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市编办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减少职位计划或另行组织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