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南雨湖区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报考职位1:1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公开选调人员一经录取,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公开选调人员享受雨湖区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在雨湖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五、咨询及举报电话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此方案由雨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58205872(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731-58205784(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雨湖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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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