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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雨湖区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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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雨湖区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30人公告

2017-03-17 18:09:28 | 来源:西湖区人民政府

【导语】2017湖南雨湖区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作出诚信承诺。在整个公开选调招考各个环节中,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立即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联系。咨询电话:0731-5820587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定于2017年4月14日——4月15日,报考职位7的人员资格审查集中在2017年4月15日上午进行;地点在雨湖路292号雨湖区政府一院(湘潭一大桥旁)1栋3楼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27办公室。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免冠2吋照片(红底或蓝底)3张,同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亲友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代理参加资格审查,受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职位7的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审查,同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届时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对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进行相关能力的评估和审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结束三天内,如因个人报错职位、信息填写有误、所报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7能力评估达不到职位要求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可改报符合要求的职位一次。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请注意及时查收并回复。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2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定于4月29日8:30-12:00进行。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由《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各占50%合成,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遇笔试成绩两科相同者,则一同进入面试。对于部分职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报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相应调整面试比例。由于个人放弃,按照递补相关规定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侧重测评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招考1人以上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报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调整面试比例,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4、招考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本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如果低于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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