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浙江龙泉市纪委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调动)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领取准考证
经审核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到龙泉市纪委干部室(31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察入围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成绩计算和体检
考察以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等内容进行考评,总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由市纪委商定。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纪委组织实施。
面试、考察阶段如入围人员确认放弃资格的,是否依次递补由市纪委商定。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
市纪委根据被选调对象考试和考察等情况,结合职位匹配性,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龙泉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62061(市纪委);7262071(市委组织部);7262228(人力社保局)
原标题:龙泉市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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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