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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郑州市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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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郑州市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16人公告

2017-03-13 23:11:44 |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导语】2017河南郑州市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1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选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选调(聘)公告在中国新密网站、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聘)规定的取消其选调(聘)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22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017年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享受政策放宽条件的相关支持性依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人编制卡和个人信息采集表。

《2017年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自行下载。

各职(岗)位拟选调(聘)人数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职(岗)位的选调(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3.报考者于2017年3月2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写作能力测试通知书》)。

(三)考试。

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综合事务职位和机关行政效能监察中心文秘岗位选调(聘)考试,采取写作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

新密市机关行政效能监察中心综合事务岗位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写作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统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命题和评分委托第三方独立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功底和实际写作能力。具体测试地点、时间详见《写作能力测试通知书》。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2.笔试。笔试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命题和评分委托第三方独立进行。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已取得司法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选调(聘)动机与拟任(聘)职(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根据写作能力测试或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选调(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新密网站、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写作能力测试(或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写作能力测试或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选调(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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