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福建漳州市纪委监察局遴选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为学士或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
4.符合回避制度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遴选职位及相应条件要求。
5.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和记录,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
(二)参加05、06、07职位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漳州市党政群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上人员、工勤人员和聘用试用期人员除外)。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计算机技术人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为学士或以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
4.符合回避制度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招聘职位及相应条件要求。
5.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和记录,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
遴选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4日8:00至3月30日17:30(正常工作日)。
2.报名办法:本次遴选报名采取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县(市、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当地县级纪委报名,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直接到市纪委组织部报名。
3.推荐材料:报名时需出具《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者党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考文字工作人员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撰写的文字写作材料。
4.有关要求: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审查把关,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遴选。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各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对象。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与职位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