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山东莘县选调公务员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务员中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县纪委、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和县委组织部系统。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全县党政机关在职在编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选调人数:
1、县纪委和县委巡察工作机构25名;
2、县委组织部系统5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2.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敢于坚持原则;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委组织部系统各职位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表);
4.年龄:
(1)报考县纪委和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工作人员38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
(2)报考县委组织部系统工作人员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5.符合组织部门相关回避政策;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等回避关系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档案有异议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单位推荐(2017年3月15日至18日)。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报所在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严格把关,在《报名表》中对报名人员作出鉴定,提出推荐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西楼南大讲堂(新华路70号)
(二)资格审查(3月19日至20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3月22日)。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名单。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1:1.5比例时,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3月26日)。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合格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分职位从到低分等额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因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多于拟录取人数时,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员)。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1.5比例时,适当调整选调人数。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莘县纪委:0635—7325518
莘县县委组织部:0635—7321346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321297
原标题:莘县2017年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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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