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北赤壁市直单位遴选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组发〔2014〕9号)和《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咸组通〔2013〕70号)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统一开展2017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
5家市直单位共遴选13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垂直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选调生具有2年以上乡镇(办)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除公开遴选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6、已进行或符合公务员(参公)登记条件;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计算至2017年1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