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四川宜宾市监察局事业单位选调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考察
考察组由市纪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市委巡察办等人员组成。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为1:2。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个别谈话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拟调任职位匹配等情况,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相关信息。
(七)研究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干部考察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公示
拟选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试用和确定拟选用人选
对公示无异议人选,在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中心或市纪委监察局有关室(部)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的,确定为拟选用人选。
(十)办理调动
对研究确定的选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选调纪律要求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纪委、宜宾市监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223780)。
原标题:中共宜宾市纪委 宜宾市监察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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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纪委监察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docx
中共宜宾市纪委 宾宾市监察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