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四川眉山市委政法委选调参公事业编制人员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政法委研究,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选调参公事业编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要求
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符合条件的市、县(区)机关(单位)参公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
(二)条件
1.具有参公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在市、县(区)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2.具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30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3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政中心西5-5),联系电话028-38168086。
3.提供资料:《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公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在市、县(区)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近两年以来自己撰写的1-3篇文字材料。
4.资格审查:由市委政法委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评和考核
市委政法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比选方式进行考评。
根据考评情况,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三)审定
市委政法委研究以后正式确定拟调人选。
(四)调动
对拟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人员参照《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反映。
监督电话:13990380151
五、本公告由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政法委政治部(028)38168086
原标题: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关于公开选调参公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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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