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河北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选调公务员5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调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要求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机关业务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仪器类和生物工程类专业。本次选调岗位艰苦,经常下县检查,夜间工作较多,适合男性报考。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勤奋敬业,热爱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2.面向石家庄市基层选调5名科员:我市所辖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在编、在岗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31日(含)及以前出生,1982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近三年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4.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或因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查询初审结果并打印准考证、考试、体检和考察、决定公示与使用等七个环节进行。
(一)公告
2017年月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石家庄日报发布选调公告,公告期为2月25日至3月3日(仅限工作日)。
(二)报名
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采用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证明(3份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个人近期免冠小2寸蓝底彩照3张(贴报名表2张),报名表一式2份。
1.报名时间:自2017年3月6日至3月8日17:00终止(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美华商务酒店上谷厅(裕翔街1号)
3.联系方式:85811335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不及时了解选调情况或电话不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专职委托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查询初审结果并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于2017年3月9日9:00至16:00期间拨打电话8581133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9日9:00至16:00期间到美华商务酒店上谷厅领取纸质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