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四川眉山市委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决定开展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选调,市爱国宗教团体办公室选调1名工作人员,市民主党派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选调2名工作人员。3个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面向眉山市和所辖区县的事业单位且达到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管理岗位)。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选调范围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0日至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表原件(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和2张1寸免冠近照到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市政中心主楼西9—3)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