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四川广安市委组织部遴选8名机关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视野、畅通渠道,广纳优秀人才,拟面向全市县级及以上机关(单位)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到市委组织部机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8名。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县级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7年2月10日);面向全国知名高校选调的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区市县委组织部门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县级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需满最低服务年限;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10日以后出生);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32岁(1985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①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②2014年、2015年面向全国知名高校选调的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
③有正式调入市、县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门工作3年以上经历;
④正科级领导干部;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与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在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22日(工作时间内),经所在单位同意,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机关办公大楼612室)。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撰写的重要文稿或发表的文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代为单位或领导撰写的文章须由单位证明属实并加盖公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近3年内干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附后)。
(二)审核。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2月24日到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5,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公开遴选名额。
2.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按满分100分计算,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笔试:主要考察文字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公示和试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在考察合格人员中差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委组织部机关顶岗试用3至6个月。
(六)调入。综合考试、考察和顶岗试用情况,按照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2331735,2332178;
遴选工作监督电话:2321722。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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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