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公务员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
一、遴选职位
计划遴选公务员13名,其中办公厅遴选4名,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各遴选2名,研究室、农业林业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人事委员会各遴选1名。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机关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中央机关设在地方单位的公务员)。
(三)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含主任科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2年)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2年)。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
(四)同时具备统招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各遴选岗位的具体条件:
1.办公厅岗位(4人),专业不限。
2.法制工作委员会岗位一(1人),法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专业、金融专业;岗位二(1人),法学专业。
3.内务司法委员会岗位(2人),法学专业,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除外)。
4.研究室岗位(1人),专业不限。
5.农业林业委员会岗位(1人),法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农业管理专业、林业工程专业。
6.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岗位(1人),法学专业。
7.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岗位(1人),法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卫生管理专业。
8.人事委员会岗位(1人),法学专业。
(七)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遴选公告
在龙江先锋网发布遴选公告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公布遴选职位、范围、程序、方式、考试科目等信息。在黑龙江日报发布遴选消息。
(二)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在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下载。
报名时间:2月20日-2月22日,每天8:30-16:30。
报名地点: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六楼(哈市南岗区红军街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