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辽宁大连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14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贯彻落实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根据最高检、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大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大连市市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任期
市级人民监督员负责对区市县级人民检察院(包括派出检察院)办理的十一种情形的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实施监督。
市级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经此次重新确认程序留任的19名人民监督员视为连任,任期自确认之日起算。
二、选任名额及分布
本次拟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140名,其中市内5区(含城郊院)60名,金普新区(含开发区)20名,旅顺口区10名,普兰店区10名,瓦房店市10名,庄河市10名,长海县10名,长兴岛10名。
名额及地区分配可视情形做适当调整。
三、选任条件
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三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的中国公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
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的选任:(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3)人民陪审员。
不得同时担任省、市两级人民监督员。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市司法局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
(1)现场报名。大连市司法局法制处设置报名点,上午9:30-11:30接受现场报名。地址:中山区延安路16号,联系人:王嘉麟,联系电话:83787595。
(2)网络报名。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daliansfj@163.com,并及时电话确认,确认电话:8376665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有效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名称统一为:所在地+姓名。例如:中山区王某某。
(3)邮寄报名。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用快递邮寄至大连市司法局报名,报名时间以快递接收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大连市司法局法制处 王嘉麟收,邮编:116000。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2份。报名者需填写《人民监督员报名表》(包括自荐或组织推荐),相关表格可在报名现场领取,也可在大连司法行政网上下载。
(2)身份证、户口、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二)资格审查
大连市司法局组织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按照1:1.2比例确定市级人民监督员候选人,并在大连司法行政网、市人民检察院网上予以公布。
(三)组织考察
市司法局或委托相关单位到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候选人的身份证、户口、学历证书原件进行核对,收取网络报名者的纸制报名材料。(具体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组织评议
大连市司法局组织评议,确定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五)社会公示
大连市司法局将通过大连日报、大连司法行政网、市人民检察院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将取消其拟任资格。
(六)选任公布。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并颁发证书,当选人民监督员名单通过市检察院、大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七)培训任职
市级人民监督员通过任前宣誓、初任培训合格后,正式接受大连市司法局的委派,开展人民检察院相关案件监督评议活动。
本公告由大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大连市司法局:李 娜 83766488
王嘉麟 83766650
中山区司法局:候 燕 82565759
西岗区司法局:孙 明 83615432
沙河口区司法局:毕晓璐 84368708
甘井子区司法局:程天娇 88159661
旅顺口区司法局:姜 辉 86395337
金普新区司法局:边 力 87562061
普兰店区司法局:于英龙 83112867
瓦房店市司法局:高安琪 85614696
庄河市司法局:张吉祥 89706319
高新园区司法局:张俊龙 84790132
长海县司法局:赵 毅 89888526
原标题:大连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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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司法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