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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咸宁市纪委派驻(出)机构遴选1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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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咸宁市纪委派驻(出)机构遴选17人公告

2017-02-05 20:17:26 | 来源:咸宁组工网

【导语】2017湖北咸宁市纪委派驻(出)机构遴选1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与市纪委共同商定减少职位遴选人数。

3.面试。在咸宁组工网、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公告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市纪委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2.体检。市纪委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到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

(四)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市纪委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选用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确定拟选用人选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2.公示。在咸宁组工网、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干部调配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试用与任职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选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干部调配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直至正式调动之前,一律不得提拔任用。

原标题:咸宁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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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咸宁市纪委派驻(出)机构遴选人员推荐报名表

中共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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