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北樊城区区委巡察办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襄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建立专职巡察机构的要求,确保我区巡察办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采取笔试、面试、跟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区直党政机关中在编在岗且已公务员登记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会计、中文、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4、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左右;
5、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工作岗位需要的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月17日。
2、报名地点:樊城区区委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原件或复印件现场报名。
(2)交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选调程序
按照笔试、面试程序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综合评定,确定跟班学习人员。跟班学习时间3个月。跟班学习结束后,对所有人员进行考评和综合考察,对考察特别优秀的跟班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选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工作,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联系人:张雪盈
联系电话:3246174 15872221222
原标题:区委巡察办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方案
中共樊城区委巡察办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