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安徽:2014滨州邹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考选3人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由中共邹平县委组织部、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邹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合格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因公示发现问题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考试有关信息在邹平人才网网站(www.zprc.com)公布。
未尽事宜由中共邹平县委组织部、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3012977 0543—21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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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邹平县委组织部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平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