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内蒙古:2014年自治区政府机关第四次遴选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2014年第四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就本次遴选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于2014年11月24日在呼和浩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原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垂直管理单位需加盖自治区主管部门人事处(政治部)印章);
3、已获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
6、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
(三)考生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限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出现遴选职位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于2014年11月26日—11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
(一)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于2014年11月29日上午进行。
(二)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将在体检结束后统一进行,考察的具体时间将与考生所在单位联系确定。
体检、考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11月24日、11月25日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2014年第四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