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甘肃灵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5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灵台县党群机关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灵台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办法(试行)》和《关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一般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遴选分三类进行。
1.综合类
遴选单位:对台办、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工商联、档案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婚姻登记中心、新农保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工商局、科技局、粮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史志办、招商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环境监测站、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供销联社、卫生监督所。
2.文秘类
遴选单位:县委办、政研室、人大办、政府办、县政府金融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
3.新闻宣传类
遴选单位:文明办、网信办、广播电视台。
遴选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灵台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表1)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工作须满2年以上(2014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转正定级且工作满2年以上(2014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遴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