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上海浦东新区选派招募群团机关挂职干部4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群团改革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探索推进我区群团机关干部的选拔管理新模式,构建“专职干部”、“挂职干部”、“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队伍,同时为加强群团干部的培养和锻炼,现就我区开展第二批群团机关(工商联、红十字会、青联)挂职干部选派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派招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择优推荐、选派、招募。
二、选派招募对象
1、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勤勉务实,热爱群团工作,具有群团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3、在本职岗位中扎实历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做出一定的工作成绩;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上海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人员参加挂职选派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7、挂职干部需具备的其他工作能力和要求。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派招募范围
挂职干部主要从浦东新区范围内选派:
1、区各机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
2、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3、各非公有制企业;
4、各社会组织。
四、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名称、人数、具体要求见附表,其中工商联2人,红十字会1人,青联1人,合计共4人。
五、工作时间
挂职时间原则为1-2年,具体挂职时间根据挂职岗位的实际要求,由派出单位与挂职单位协商,并征询选派人选本人意见后确定。挂职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度,挂职干部实行与专职干部相同的 日常管理。
六、选派方式
由群团系统推荐、组织选派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1、报名推荐。有意向推荐挂职干部的单位根据情况,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挂职干部申请推荐表》,由本人签名确认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上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填写《挂职干部申请推荐表》,由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上报。
2、确定人选。根据报名人选的情况和岗位需求,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择优进行面试,确定拟选派的人选。
3、报到上岗。选派人选确定后,各群团机关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派出单位及本人。
七、待遇保障
挂职期间,挂职干部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对来自各机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的挂职干部,实行挂职津贴补贴制度。
对来自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的挂职干部,其劳动关系不变,由挂职单位按同岗位人员的收入水平,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派出单位支付劳务费。
八、考核管理
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挂职结束后由挂职单位根据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给予评定。
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的综合表现,应作为其返回本单位后培养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挂职期间表现被确定为“优秀”的,可在群团专职干部遴选时优先推荐。
九、报名方式
《挂职干部申请推荐表》填写完毕后,电子版请发送到:pdgqfgz@126.com 邮箱。纸质版请寄送至: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505室 吴平(200120),咨询电话:58877988-1056
纸质版和电子版都完整提供的,方可视为报名完成。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6日。
原标题:浦东新区2016年选派招募群团机关挂职干部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浦东新区第二批改革群团机关挂职岗位一览表
附件2:浦东新区第二批群团机关挂职干部申请推荐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