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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广安市民政局第二次遴选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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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广安市民政局第二次遴选4人公告

【导语】2016四川广安市民政局第二次遴选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民政局决定第二次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

(一)局机关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

(二)市慈善事业促进中心、凤凰山公墓管理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3名。

(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一)

二、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局机关遴选对象是:全市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对象是: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局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对象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对象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局机关报名对象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对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局机关报名对象应具有3周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从事财务工作经历不低于3周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对象应具有3周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均具有两年以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2016年12月1日;所有报名对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遴选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正有其他限制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gahrss.gov.cn )、广安市民政局网站(网址:www.gamzj.gov.cn)等公开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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