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四川屏山县委组织部选调机关人员1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共屏山县委、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山县干部职工调配管理规定〉的通知》(屏委发〔2014〕13号)的规定,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试选调1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县委党员教育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自律;
2.中共党员,党政机关工作经历两周年以上(时间计算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
3.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一号楼911室),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选调职位具体情况后报名。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公告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缴费和领取准考证。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考务费用(体检费由医院向考生收取),其他费用由考生自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在报名地点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