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江西石城县人大机关选调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做好2016年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条件要求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
县人大机关公务员1人。
(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要求
1. 身体健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报考对象必须是县内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员职务人员。乡镇报考人员须为2013年以前招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县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报考人员为2015年以前招录的县直机关公务员。
3.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16年11月29日前在石城县党务公开网、县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大办公室(县行政中心A519),联系电话:5793170。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⑴交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⑵所有报考对象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 张。⑶报考人员须填写《2016年石城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对象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所要求的选调资格与条件不符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5.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原则上须达到5:1比例以上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经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考,则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入闱面试。
(三)考试、考核
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考核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考核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