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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遴选7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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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遴选78人公告

【导语】2016贵州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遴选7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东南府发〔2013〕19号)规定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现部分州直事业单位2016年计划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78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2016年黔东南州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自行聘用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选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 具有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4. 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州直及以上部门(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中央、省、州级单位在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派出机构)、行政村(社区)工作的经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①选派到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挂职、帮扶等工作经历;

②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

③监狱劳教系统的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及以下基层监、所等单位工作经历;

④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他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级及以下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2月2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乡(科)级(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科员(九级职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下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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