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贵州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参公单位)遴选3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7:00前。
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所有通过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材料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归档,以备查对。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16年12月20日9:00至12月 23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上午9:00—11:00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现场资格复审递补期为2016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复审地点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 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同一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参加笔试考生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和资格复审没有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同一职位如出现报考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黔东南州部分州直机关(参公单位)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报考人员所在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验印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为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或符合登记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由事业单位调机关(参公单位)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尚未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人员提供州委组织部调任批复文件或《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并加盖验印章;
6、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经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录用到机关(参公)单位前,有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经县(市)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连续工龄的文件依据;
8、乡科级职务报考人员提供科级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或未盖任免机关印章红头文件原件)须加盖组织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因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州直单位遴选。对用人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考生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于2017年1月4日至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期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