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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共青团黔西南州委选聘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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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共青团黔西南州委选聘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

【导语】2016贵州共青团黔西南州委选聘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考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由团州委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所需人数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团州委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团州委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选聘秘密信息的;

2.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3.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4.违反考察纪律的;

5.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选聘工作正常进行的;

6.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二)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聘资格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未尽事宜由共青团黔西南州委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33499(团州委组宣部)

监督电话:0859—3222491(团州委办公室)

原标题:共青团黔西南州委2016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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