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河南息县县委巡察机构遴选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职位
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8名,其中,财会、经济、法学类人员4名(职位代码:2016001),综合类人员4名(职位代码:216002)。
二、遴选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办事认真、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学历证书和学籍档案记载为准;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1、县直单位和乡镇(办事处)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政法专项编制)的工作人员。
2、财会、经济、法学类专业要求为按照公务员专业分类规定范围内专业或取得财会、审计相应资格证并具有从事财会审计专业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综合类不限定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本人在原单位尚在试用期的;
6、省选调生、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未满服务工作年限的;
7、与县纪委或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现职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公告
2016年11月22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发出通知。同时通过息县人民政府网、息县人社局网站向全县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遴选职位和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遴选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