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4年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审核
我办依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者前来参加笔试。逾期不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选调资格。举行笔试前,我办将查验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所列2、3、4项的原件。不符合资格条件者,不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法律专业水平等。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情况,我办按比例确定并通知报名人员前来面试。面试考官组由市法制办办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时,按总成绩依序替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报名人员体检合格的,并向我办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我办前往考察函件的,我办派人前往考察。主要考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出现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调情况时,按总成绩依序替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并经我办党组研究决定为拟选调的对象,将其基本情况在广州政府法制网www.gzlo.gov.cn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严重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对象,经所在单位同意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选调对象要积极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我办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迁移就业等问题。
未获选调的其他报名人员,我办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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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