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4年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监督、法律事务、行政复议等多项工作。为充实法制工作人员队伍,适应本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法制办机关6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二、选调条件
(一)广东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满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
(二)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其中本科学历阶段的专业须为全日制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阶段的专业为社会科学或者人文科学。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未婚或者配偶户口在广州。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优先考虑:
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为民商法学、金融学、经济学、社会学;
3、具有政府法制、司法、金融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的工作经验。
(八)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均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将以下资料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8层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秘书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32,联系电话:020-83125291。
1、《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请在广州政府法制网www.gzlo.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此公告的附件表格);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复印件;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的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验或经历的证明或复印件;
5、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每篇字数不超过5000字);
6、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1张和4R全身照片1张。
以上材料(除第6项)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地填写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