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司法行政人员8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 现场或邮寄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邮址:盐城市城南新区府南路1号)(邮编:224005)
联系电话:0515-69665761、69665685、69665712
(二)资格审查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缩减遴选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水平和分析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按照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证明。
(六)确定人选
市中院党组根据考生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
(七)体检
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公示
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依次递补。
(九)办理调动任命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公务员调动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职务任命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69665761、69665685、69665712
传真号码:0515-69665685
原标题: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司法行政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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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