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吉林龙潭区在体制内选调乡镇人员19人公告(一)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尽快解决乡镇人员不足问题,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开选调乡镇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全额事业单位干部选调。不包括教育、卫计系统及乡镇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
4、区内在编在岗事业干部(不含具有试用期、服务期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同等条件男性优先。
三、计划及职位(19名)
1、江北乡2名;
2、金珠镇2名;
3、乌拉街镇5名;
4、缸窑镇4名;
5、大口钦镇4名;
6、江密峰镇2名。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区两办向区属各乡局级单位印发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14日;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综合科
咨询电话:0432-63041950
联系人:刘静 13894719069
3、报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携带单位推荐表或自荐表(报名表附后)、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照片。
(三)考察
报名人数与单位岗位数小于或等于1:1比例的,直接进行考察,特别是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考察了解;报名人数与单位岗位数超出1:1比例的,还要采取面试方式,择优选调;面试后未被选调人员,结合其个人意愿向其它空缺岗位择优做出相应调剂。
(四)办理手续
人社、编制部门对选调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五、待遇
1、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人员,从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待遇;
2、具备职称资格的人员,选调乡镇后可优先聘用,不受岗位限制;
3、选调人员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者,由用人单位向组织部门优先推荐后备干部人选。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常国伟任组长,成员由区人社局局长李铁成、区编办主任王志清、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喜斌、区监察局局长姜泽国、区财政局局长商华君、区人社局副局长孙万升、区编办副主任解钰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孙万升(兼)。
原标题:龙潭区关于在体制内公开选调乡镇工作人员的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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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公开选调乡镇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