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山东淄川从镇事业编制、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镇领导班子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完善以实绩为导向的领导干部择优选拔机制,调动和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改善镇领导班子结构,选优配强镇领导班子,根据淄博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组办发〔2016〕18号)要求,经研究,从淄川区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拔范围
淄川区各镇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人事关系在区直部门但在镇工作的国土、司法、食药监等站所事业编制人员);淄川区各镇(街道、开发区)符合条件的现任或曾任优秀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官。
二、选拔数量
全区共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13人。其中镇事业编制人员9人,优秀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人,大学生村官2人。
三、资格条件
拟选拔的三类人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德才条件和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的有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镇事业编制人员
1.工作满 10 年以上(非限指乡镇工作时间);
2.中层正职满 3 年(在一个岗位或多个岗位连续任职或累计任职时间均可,任职以镇党委文件为依据);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干部档案认定为依据);
5.镇正式在编在岗且现任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人员,不限身份,不含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人事关系在区直部门但在镇工作的国土、司法、食药监等站所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学校和医院事业编制人员;
6.身体健康。
(二)优秀村(农村社区)干部
1.现任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连续任职满5年的现任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以是镇或街道的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包括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以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公布文件为依据);
(2)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依据);
(5)身体健康。
2.曾任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担任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任职以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公布文件为依据),现已考录为镇公务员或镇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现已考录为街道公务员或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原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干部档案认定为依据);
(5)身体健康。
镇工作人员兼任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如符合选拔条件,可按优秀村干部提名。
(三)大学生村官
应为2008年以来由组织部门统一选聘(调)的大学生村官,不包括2008年以前市区县自行选聘到村工作的大学毕业生。
1.在岗大学生村官
(1)任职满1个聘期;
(2)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及以上职务;
(3)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