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重庆市社会保险局遴选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遴选单位将在现场报名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分《综合测试》和《加试》,分值均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文字表达等能力。《综合测试》、《加试》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方法为:依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次序,结合遴选名额,按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需要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总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商调考核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任(转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原标题:市社会保险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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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