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湖南衡阳市委组织部机关人员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资格条件
(一)文秘人员(1名)
1、选调范围: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不包括省管单位工作人员)。
2、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年以上。
4、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二)干部档案信息综合工作人员(1名)
1、选调范围: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不包括省管单位工作人员)。
2、中共党员,籍贯非衡阳地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从事干部档案信息工作1年以上。
4、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严格遵守机要保密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录用后,自愿从事干部档案信息综合工作10年以上。
(三)财务人员(1名)
1、选调范围: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不包括省管单位工作人员)。
2、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会计资格从业证,公务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含试用期),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4、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录用后,自愿从事财务工作10年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实施
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纪检组、干部监督科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四、选调程序
1、公告。选调方案审定后,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介予以公告。
2、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按照条件要求,各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12个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每个岗位分别推荐1名人选(若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拟推荐人选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从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工作经历证明1份(加盖单位党委或党组公章),《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所在单位意见”栏内盖单位党委或党组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并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进行复审,并将审查结果报部领导审定,确定参考人员名单。
4、笔试。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将组织各单位适当增加推荐人选数额。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考生人数为3名,则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6、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考察对象。
7、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结合选调职位要求,对其进行深入了解和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规定递补考察对象。
8、公示。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提出选调初步人选,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9、借调试用。试用期6个月,由市委组织部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时间:11月8日—11月11日;报名地点:市委2号楼2207室;联系人:黄彪 刘满红;联系电话:8866904。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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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