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安徽滁州市财政局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滁州市财政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由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市财政局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人数在30人以下的职位采取面试的方式。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 11月12日改报其它职位。
2.报名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职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面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职称高低、评职称时间长短、参加公务员工作时间长短顺序进行排名,仍然相同的组织加试。考察对象缺额的,按面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由滁州市财政局负责,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选调
滁州市财政局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滁州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滁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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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