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2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务员单位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到我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巴马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公务员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检察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3、具有普通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最低工作时限等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见习(试用)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的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调动和任职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