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湖南郴州市苏仙区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39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12月上旬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考职(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2)。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职(岗)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在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考职(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名单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生选择单位办法
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考职(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考察报告。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录用人员名单或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录用手续。
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考职(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取消录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考务与政策咨询: 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890097;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考工作成立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735—2289913
原标题:2016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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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