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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遴选28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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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遴选28名公务员公告

2016-10-25 12:08:46 | 来源:三江人才网

【导语】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遴选28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宜宾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6年下半年宜宾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职位

遴选(考调)职位名额共28名,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考调)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宜宾市市级机关、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三、遴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计划表);

5.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10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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