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山东临沂市遴选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和《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现将公开遴选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10名。
二、遴选对象
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临沂市普通高等院校中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高等院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和经验;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八)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0月28日。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临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由本人现场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10月28日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628室,电话:8726772)。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遴选的我市第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除外)参加笔试考试。
(三)面试
笔试成绩前10名人员及报名参加遴选的我市第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进入面试。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10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聘任
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后予以聘任,聘期两年。
报名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笔试、面试及考察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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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