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云南大理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6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大理市2016年度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和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印章。
(二)资格审核及公开选调计划裁减
1.资格审核由公开选调单位负责,公开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资格复审结束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等额裁减或取消。
3.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公开选调单位于笔试前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三个部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公开选调职位从到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公开选调职位从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是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从事选调职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等。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3.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总分100分。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4.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除卫生系列岗位由卫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外,其余岗位的笔试、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经历业绩评价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在经历业绩评价后对被评价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原则上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递补一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
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公开选调人员名单,报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原则上综合成绩第一名为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高者胜出。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配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实名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公示期内有实名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配。
公示期间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提出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在原单位任乡科级副职(含非领导职务)及以上职务的,调入新单位后职务原则按科员任职,原职务待遇不再保留;拟公开选调的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结合单位的岗位设置和空岗情况进行聘任,并按所聘任的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大理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