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贵州遵义市新蒲新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3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清水路开投大厦一楼1-38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5.报名具体步骤:(1)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新蒲新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2)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四)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比例2:1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确定选调人员。选调单位综合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手续。
四、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选调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在整个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选调人员有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新区选调、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8919852(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
监督电话:0851-28655667(新蒲新区纪工委<监察局>)
原标题:遵义市新蒲新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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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新区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