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云南丽江市教育局党组选调机关副科级干部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市教育局机关的自身建设,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支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出色的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和《丽江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采取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副科级干部的方式,对局机关部分空缺副科级职位进行补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调人数和岗位
公开选调副科级干部5名:
其中:法制与安全管理科副科长1名;
督导室副主任1名;
学校体卫艺科副科长1名;
财务基建科副科长1名;
基础教育科副科长1名。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各县(区)在职副科级干部。
三、公开选调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下列岗位资格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能严格遵守各项政治和规章制度;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风民主正派,清正廉洁,工作踏实;
5.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副科级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经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
(二)资格
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1年以上副科级任职经历;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同职级人员只能报相同职级岗位(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