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贵州湄潭县教育系统选聘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规范中小学校(园)长管理,完善校(园)长队伍建设和培养机制,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24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15〕32号)以及《中共湄潭县委 湄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湄委〔201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选聘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拓宽用人视野,发现和挖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五)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选聘岗位及职数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1名,共计15个职数。
四、选聘的资格及条件
(一)选聘资格
1、各镇(街道)中心学校现任校长、副校长;
2、各镇(街道)中学(含马山职中)、完小、中心幼儿园现任校(园)长;
3、各县直学校现任正副校(园)长;
4、各县直正副科级学校现任中层管理干部;
5、2016年选拔培养的后备干部;
6、教育局机关管理干部(含具有管理经历的上挂锻炼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业务能力强。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具备教师资格,需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特别优秀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选聘条件。
五、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2016年10月18日 — 19日,通过个人申请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填写《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校(园)长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局“深改办”。
(二)资格审查:2016年10月20日,校(园)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符合选聘资格及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考试:考试形式为现场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1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湄潭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四)组织考察。2016年10月21日,领导小组根据选聘成绩,结合选聘者的工作业绩,分职位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预告。
(五)聘任。教育局党组根据选聘者的考试及考察情况,结合各选聘者的特长及拟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
六、考核及待遇
(一)实行校长聘任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校长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校长任职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免去校长职务。
(二)县教育局制定校长的聘期目标并实行年度履职考核和聘期考核。
(三)本次公开选聘的校长将享受校长职级待遇确定后的待遇。
(四)人事关系视任职单位编制情况予以办理。
七、组织领导
校长选聘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校长选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局党组决定成立 “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校(园)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
八、工作纪律
校长选聘工作坚持“三公开一监督”,严格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存在违纪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校(园)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实 施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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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湄潭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2、2016年湄潭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校长报名登记表.docx
2016年10月8日